close

「我回台灣以後,你會不會很想我呢?」我抱著Zheng Hong撒嬌。

倒數離開新加坡的日子剩下五天了。

對新加坡不熟悉的人可能不知道,在新加坡,凡是持WP工作證(最低階工作證)的外國人,一旦離職後、準証被割掉,就不得在新加坡找工作,也必須在七日內出境新加坡。

我因為跟前老闆在薪水認知上有些紛爭,因此多停留了兩個禮拜,事情解決了,我也沒有理由繼續待在新加坡了。

「那妳就趕快再找一份新加坡工作,然後回來跟我一起生活啊!」Zheng Hong回我。

說的倒簡單...要找到一份「不討厭」的工作,在這個競爭如此激烈的國際化城市,已經不是輕鬆的事,偏偏我又是學傳播的,在這個民主如此不自由的國家,談何容易啊。

我歪頭問他:「如果我找不到怎麼辦?」

Zheng Hong看著我,想了想說:「很簡單,兩個選擇。一是鐵了心找新加坡工作,不過妳會失業好一陣子,但是我們可以在一起生活。二呢,是回台灣工作,薪水比麥當勞掃地阿姨還低,不過妳可以跟妳最愛的家人在一起,也就不會天天都這麼焦慮,如何?」

我低頭沉默,為什麼我非得在家人跟男友之中擇一?

又不是在演荼蘼,不管是方案一還是方案二,我都不想要。

看著男友的工作順順利利,一步一步朝著他的目標前進,而我卻連求得一個工作都是奢侈。

arrow
arrow

    An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